行政部门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不力,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却不为所动,怎么办?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14日发布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,体现出“当诉则诉”的监督刚性。 2014年,由于管理单位操作不当,山东青州驼山石窟的部分造像被油漆污染,文物原有历史风貌遭到破坏。此后7年时间里,受损的石窟造像未得到修复。2021年4月,青州市人民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依法立案,并于当年5月向当地文旅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该部门承诺按期修复。 然而,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发现,相关工作进展缓慢,受损造像仍未得到实质性修复。2024年6月,青州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,诉请判令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履行对驼山石窟的修复职责。法院审理期间,修复工作启动,修复效果顺利获得了专家验收,当地检察机关和法院组织的听证会上,听证人员对修复结果表示认可。2025年2月,鉴于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,诉讼终结。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,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“当诉则诉”的办案要求。针对行政机关经督促后仍未进行实质性整改,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状态的,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,以“诉”的确认彰显监督刚性。 据统计,2025年1月至5月,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160件,在公益诉讼办案总数中占比4.61%,所占比例增长幅度达40.1%。最高检今年部署召开的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、名镇、名村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。 徐向春介绍,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办案力度,进一步细化文物保护领域办案标准,切实加强与住建、文物等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。今年下半年最高检将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召开长城保护“回头看”,重点核查已办案件整改落实情况,梳理尚未解决的难点问题,共同提出针对性措施,有助于长城保护从“治标”向“治本”深化。(记者刘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