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1日,十余家主流乘用车企业先后发布公告,承诺将供应商支付账期统一至60天内。其中,北汽集团和上汽集团两家车企明确提及放弃“商业承兑汇票”。 上汽集团表示,“不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等增加供应商资金压力的结算方式”,北汽集团也强调,“全面取消商业承兑汇票等增加供应商资金压力的不合理结算方式”。 商业承兑汇票由企业签发,并以该企业信用作为后续付款保证,其具有不能完全承兑的或然性。